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为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选派工作,现作如下安排。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500人,我校推荐人数不限;
2、选派对象: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包含目前在外公派博士联合培养和2018年准备申报公派博士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国内导师);
3、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4、资助期限: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5、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学校选拔工作日程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2018年3月1日前 |
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 |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通知,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申请人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2018年3月6日前 |
向学院递交材料 |
申请人按项目通知中的材料清单和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一份),递交学院初审。 |
2018年3月12日 |
学院审核、推荐 |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国家公派申请资格。 |
2018年3月20日前 |
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
研究生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校内专家评审会,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
2018年3月20日-3月31日 |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 |
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研究生院就网上填报及材料准备事宜提供指导) |
2018年4月1日-5日 |
学校审核、提交申请材料 |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2018年4-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2018年6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2018年7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四、派出及管理办法
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免交保证金。
3、选派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向选派人员预支在外一个月生活费,并购买往返国际机票。
5、派出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6、派出人员出访前应到学校人力资源处、国际合作处办理相关手续。回国后两周内,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详细访问报告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
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731-88821813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楼D栋406A)
联系邮箱:lijian@hnu.edu.cn
6677365.com
2018年1月15日
相关网址:
1、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
2、湖南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shidsc.com/gjjl/gjgpyjsxm1/tzgg.htm
相关下载
1、湖南大学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
2、湖南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推荐汇总表(学院用)
3、2018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4、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材料清单
顺序 |
材料内容 |
1 |
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 |
2 |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
3 |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
4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