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促进学术诚信,研究生院引进使用万方数据"相似性检测"系统。
一、检测范围
(一)所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在论文送审前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对其送审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周一至周三送检的论文将于周四返回检测报告单,周四、周五送检的论文将于下周二返回检测报告单,检测后方可进入送审程序。电子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如“B090100027+张三+++++”。
(二)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由各学院负责,含研究生秘书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再由导师签名(复制比在5%以下的可不签名)确认的万方数据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首页(纯外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可不检测)作为附件放入学位申请材料袋中。文字复制比较高的硕士学位论文将列入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抽查范围。
检测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程序、规范、处理及使用管理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研究生院的使用管理办法制订。
二、用户及检测管理
(一)研究生院学位办具有“相似性检测”管理员账号,由管理员统一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篇数。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对该系统使用的过程中,须对系统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情况,并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三)每个子账号均不具备删除上传文献权限,请各位秘书在检测完论文后将检测报告详细版电子版下载到本机上备用。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四)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判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不仅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该系统,同时要组成相应学科专家评议组,对检测系统所得出的超过规定值的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审议,而不能完全依赖检测结果。
(五)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各单位试用检测系统阶段的工作进行统一培训、指导与管理。各单位应在学位论文检测中注意积累经验,认真总结和分析研究生学位论文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及管理。
三、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检测后将出具由经手人签名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并加盖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骑缝公章。学位办将对检测报告进行相应处理,去除以下部分:
(一)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的文章。
(二)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所发表的文章。
(三)本人的学位论文。
(四)本人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
针对处理后形成的文件检测复制比,进行如下处理:
(一)检测文字复制比≤5%的博士学位论文可直接进行论文送审。
(二)5%<文字复制比≤15%的博士学位论文需进行修改,由导师在修改说明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三)文字复制比≤15%的博士学位论文不提供再次检测服务。
(四)15%<文字复制比≤35%的博士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员可做出如下选择:
1、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1个月后方可携带学位办出具的第一次检测报告进行第二次检测。
2、对论文检测重复部分做出详细说明,由导师在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及说明上签字明确表示同意后进行论文送审,论文检测报告及说明将作为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附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文字复制比超过35%的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申请人员对论文检测重复部分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评议和分析。如专家组不同意该论文送审,学位申请人员3个月后方可申请进行第二次检测;如专家组同意该论文送审,论文检测报告、说明及专家组意见将作为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附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大会讨论。如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该学术不端行为将提交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审议。
如学位申请人员提交不同于送审论文纸质版的电子版进行检测,一经查出,半年以后方可重新检测。